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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弭貧窮

一、貧窮問題簡介
美元在六十年代的貶值,先導致了石油價格的上揚,石油國所累積的大量貨幣,迅速擁入西方銀行,西方世界為解決因之造成的低利率問題和經濟危機,遂大量以低息向第三世界輸出資金。第三世界的許多新興國家,亦歡迎這些資金。除了部份執政者中飽私囊外,多用在各項經濟投資建設。但到了七十年代下半,國際情勢轉趨不利,許多投資血本無歸,外銷之經濟作物,亦因市場飽合而價格下滑,再加上利息和國際油價的不斷攀升,許多第三世界國家遂入不敷出,只得以債養債,終而宣告「破產」。

這些鉅額外債,許多原是野心政客和西方強國間的祕密交易,人民未必享受過成果,今日各項惡果,卻必須由無辜的兒童和人民來承受。一項錯誤的造成,各方都有責任,有位經濟學家 A.P.Thirlwall 說:當時這些第三世界國家,若不採貸款政策,而緊縮國內經濟發展以渡難關,則整個世界經濟,將會有三十年代的經濟大恐慌(the great depression)發生。

西方一些國家和國際組織,在七十年代末即已警覺到這項債務危機,也提出了一些解決方案。其中最主要的是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會所共同推動的「結構調整計劃」(Structural Adjustment Programmes)。這項計劃主要在輔導各負債國減少政府支出、企業私營化、降低關稅、擴大外貿等;並增加貨幣發行用以還債。施行結果,卻使得社會預算更加大幅減少,土地只能種植經濟作物以賺外匯,人民連主要糧食都匱乏,而償還鉅額外債之日,卻仍遙遙無期。

富國與窮國間巨大的貧富差距,以及強國對弱國的剝削和支配,往往有著深層的政經結構和歷史因素,要面對這些問題,或許需要更複雜的計劃和堅持久遠的努力。 

二、消弭貧窮議題
外債減免運動、微型信貸、公平貿易咖啡、血汗工廠、道德基金、社會企業家

(一) 外債減免運動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許多低收入國家債台高築,由此導致的低速增長、日漸下滑的商品價格以及其他經濟動盪使得許多國家面臨不具備可持續性的債務負擔。到1992年,33個重債低收入國家債務纍纍,債務現值在十年間翻了一番以上,是這些國家年出口額的6倍之多。從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期開始,巴黎俱樂部和其他雙邊債權國對很多債務重新進行了調整,並給予了減免。但是,到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隨著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地區開發銀行等多邊貸款機構被欠債務比重的日益增加,有關方面呼籲新出台一項涉及這些債權機構的減債動議,以消除有關方面對貧困國家的債務阻礙減貧工作開展的顧慮。

為響應這一呼籲,國際開發協會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96年組織發起制定並實施了《重債窮國動議》,呼籲所有多邊、雙邊和商業債權人自願提供減債服務。該動議的宗旨是給那些為解決令出口收入或財政收入不堪重負的外債問題而苦苦掙扎的國家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

1999年,《重債窮國動議》得以進一步完善,旨在為更多國家提供更進一步和更快捷的減債服務,加強動議與減貧工作的聯繫。截至2008年3月中旬,已有33個國家受益於該動議下的減債服務,其中23個國家已到達減債額不可變更的「完成點」, 10個國家正在接受臨時減債援助,另有8個國家可能符合《重債窮國動議》的減債條件,前提是這些國家同意實行宏觀經濟改革、制定並實施減貧戰略或債款清償計劃。

繼2005年鷹谷八國集團峰會之後,世界銀行於2006年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非洲開發銀行聯手執行《多邊減債動議》,全部免除了到達《重債窮國動議》完成點的所有國家所欠三家機構的合格債務餘額。2007年,美洲開發銀行聯手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非洲開發銀行,在重債窮國到達完成點時,全部免除了這些國家所欠的合格債務。《多邊減債動議》將會把完善後《重債窮國動議》的預期減債額提高一倍。

世界銀行集團通過《重債窮國債務減免動議》《重債窮國動議》《多邊債務減免動議》《多邊減債動議》向最貧困國家提供債務減免。在有可能符合減債條件的國家中,四分之三的國家(41個中的33個)已到達「決策點」並有資格獲得《重債窮國動議》援助。1在33個國家中,23個國家已到達「完成點」,並從《重債窮國動議》和《多邊減債動議》接受債務減免服務。

以2007年底淨現值計算,各債權人減債總額達到了710億美元左右;世行對23個已達到《重債窮國動議》完成點國家的減債總額有望達到238億美元左右。其中,93億美元通過《重債窮國動議》提供,145億美元通過《多邊減債動議》提供。如果所有41國家都符合《重債窮國動議》和《多邊減債動議》要求,以2007年底淨現值計算,世行的減債總額估計會增加88億美元,達到326億美元。

由於《重債窮國動議》和《多邊減債動議》的實施,33個後「決策點」重債窮國(即有資格享受減債的國家)的償債額有所減少,平均償債額佔GDP的比重自2001年下降了一半,從2001年的3.2%降至2007年的1.5%。
 
伴隨著償債額的減少,衛生、農村基礎設施和教育等減貧支出有所增加。在已到達「決策點」的33個國家,此類支出從2001年平均佔GDP的6.7%增加到2007的8.8%。以名義價格計算,2007年減貧支出總額達到210億美元左右,比2001年增加近150億美元。

 

-領袖會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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