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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會組織 近期公布(會和國家設定分組一同公佈)
二、國際公約與國際宣言(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and International Declaration) 【國際公約之要義】 國際公約,代表現實與理想的拉拔。在達到理想的過程中,須面對不可抹滅的現實問題,各委員會內持某方立場的每一國家,須組成公約團,致力於向其他國家表達該國家的議題立場,以獲得支持;在必要時刻時,於雙邊會談時可使用該國家之國力籌碼進行金援策略,換取其他國家的支持。 【國際宣言之要義】 國際宣言,代表衝突到妥協的過程。各委員會內之所有國家,須組成宣言團,進入該委員會之起草小組中,將持超然中立的立場與態度,與起草小組內各國進行協商。致力於共同擬訂正反雙方皆達成共識妥協之宣言並進行表決;或宣言通過,則此宣言將寄予聯合國,以及國際各和平相關組織。
三、委員會組織 (Form of Committees) 本大會共分為三大委員會,即貿易委員會、金融委員會、全球暖化委員會。
四、聯盟組織(Form of Alliances) 各委員會中共分成兩大聯盟,每一聯盟內各含五個國家,分為針對辯論主題持正方立場之正方聯盟與持反方立場之反方聯盟。
五、國內組織 (Form of Nations) 【公約團組成與職責】 聯盟內各國家擁有六名代表成員,各國將挑選三至四名公約團代表,分為兩組,需透過雙邊會談時間,以該國家立場說服其他國家以獲得支持;並透過最後的大會辯論與大會表決,來取得各國家對於該聯盟立場的支持。 【宣言團組成與職責】 各國將挑選一至兩名宣言團代表(不與公約團成員重疊)成立該委員會之起草小組,在多邊會談時尋求兩方正反立場之共識與合作前瞻;並透過最後的各委員會起草小組宣言提交,進行大會表決是否通過該委員會宣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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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 Updated on Monday, 25 May 2009 03:20 |








